俄罗斯专享会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俄罗斯专享会(以下简称“俄罗斯专享会”)各项经费的有效使用,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杜绝不合理支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俄罗斯专享会有关制度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俄罗斯专享会公用经费是指俄罗斯专享会划拨的普高学费收入6%的经费,本部分经费使用实行院务公开制,定期向全院教职工公开经费使用情况。
第二条 俄罗斯专享会的公用经费实行“量入为出、结余留用”原则。
第三条 公用经费的使用:
用于俄罗斯专享会开展普通本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俄罗斯专享会发生的党建经费、办公费、印刷费、耗材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加班用餐、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等,该经费不能用于人员开支。
第四条 公用经费由俄罗斯专享会计财处统一管理,实行备用金管理,即俄罗斯专享会党政办公室根据一定时期内俄罗斯专享会计划使用公用经费数额,向俄罗斯专享会借出作为备用金,使用后按规定程序履行报销冲帐手续。
第五条 俄罗斯专享会公用经费管理使用实行院长负责制。按“一支笔签字”原则,所有经费使用需经过院长审批。日常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俄罗斯专享会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一次性开支5000元以上,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 俄罗斯专享会的实验实训室建设、学科建设、实习专项经费,按照上级批准计划,专款专用。
第七条 每年初办公室对俄罗斯专享会上一年度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党政联席会汇报,俄罗斯专享会经费执行情况将作为分配下一年度经费指标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俄罗斯专享会党政联席会议。
俄罗斯专享会
2018年8月6日